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2、未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置的成人高校函授站,我市不予安排招生。市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将教育部下达的成人高校在津招生计划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3、各在津招生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市高招办将各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4、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⑤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招办根据本区县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天津市报名网站,了解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正确地录入个人报考信息与志愿信息,并选择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交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等。逾期不再补报。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就近到区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直接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5日;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9月3日—9月6日。
考生报名费为每生30元,考务费为每科25元。
6、考生报名应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8个考试类别报名。
三、志愿填报
7、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3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选报2个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同的科类和专业。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关科类的高起专志愿。考生在报名时,须了解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专业的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有无加试科目等要求。
8、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注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
9、高起本考试科目
①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
②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
10、高起专考试科目
①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计算机基础。
②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计算机基础。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150分,语文、数学、外语(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理化、史地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计算机基础(以考生卷面成绩的30%计入录取总分)试题由市高招办组织命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1、专升本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①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论、计算机基础。
③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
④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
⑤法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民法、计算机基础。
⑥教育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理论、计算机基础。
⑦农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计算机基础。
⑧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医学综合、计算机基础。
教育学门类中的职业教育类各专业和理学门类中的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和心理学类各专业的专升本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
以上各科满分为150分。除计算机基础外各学科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计算机基础(以考生卷面成绩的30%计入录取总分)由市高招办组织命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课加试,按照《2010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执行。
1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计算机基础科目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编的《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2008年版)命制试题。
14、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17日。
15、阅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取
16、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17、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时,在考生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专业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19、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20、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
21、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市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按照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复查
2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录取的新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23、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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