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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10年成人高考招生其他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华远学成教育 浏览次数:

  一、其他

  1、考生健康状况由招生学校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如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取消录取资格。

  2、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录取院校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录取新生的证书审验工作由录取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复查,证书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成人高考报名费每生10元。考试费为高中起点考生每生每科10元,专科起点考生每生每科15元。

  三、组织领导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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