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各市(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监察、保密、信息产业、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考区委员会,全面领导考试工作。按照七部委《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等文件要求,多部门联动,主动出击,同时要加强信访和宣传工作,加强考点周边环境巡查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安全的考试环境。
二、切实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考试安全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区)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四部局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通知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切实做到:硬件设施到位,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培训教育和配备到位,监督到位。在试题试卷运送、保管等各个环节从严管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坚决杜绝任何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市(区)要严格按照《2010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把技防和人防措施落到实处。技防措施上,各考场必须把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网上视频监控配备到位并保证设备正常工作,考前各市(区)要主动与当地无委会联系,积极配合,做好考试过程中考点周边异常信号的监测和压制工作。人防措施上,要加强监考培训,落实监考责任,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要认真、全面地做好金属探测工作,是作弊工具的予以没收,属其他规定以外物品的须放在指定位置,一旦发生考生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座位的现象,将追究监考及考点负责人的责任。另外,要严格检查,防范替考。考试过程中,坚决杜绝有组织的舞弊、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考场大面积作弊以及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同时要做好视频监控录像的存储工作,考试结束后,录像信息送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查。
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进行,各市(区)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要认真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从试题领取之日起到试卷交出之日止,必须严格实行每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影响全省统考的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把损失和风险降至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