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教育部和辽宁省新调整制定的政策: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具团省委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
2、“三辽”考生加分政策调整为边疆、山区、牧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对符合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密切相关的专业,今年辽宁省在政策上继续给予支持和扶持。
(1)为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学历达标的目标,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的学历水平,中职教师报考成人高校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2)对报考农、林、水、地矿、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道路桥梁等艰苦行业各专业的考生,除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外,还可降分投档。
(3)对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建材、纺织等关系到我省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有关专业,在上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可降分投档。
(4)获得经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批的《专业证书》结业资格的考生可免试转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成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