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奖运动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均可得到照顾。 |
河北日报消息: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河北省2005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入学: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健将级别的现役运动员。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照顾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照顾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满25周岁(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以上人员。张家口市、承德市属各县考生和贫困县考生。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照顾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