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青少年学生参加中考、高考的紧张日子,一个鼓励石狮市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专和高等教育的奖励计划应运而生,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项奖励经费由石狮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由市残联发放。
凡属石狮市户籍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当年被各大、中专院校录取,均可获得该计划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中专(含职业中专)学历每人奖励2000元,大专学历每人奖励3000元,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每人奖励5000元。按照奖励计划,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电大、自学考试、函授大学等,均可获得同等奖励,区别在于,此项奖金在学习毕业后再予以发放。该项奖励计划将鼓励我市更多的残疾人在接受义务教育、基础教育之后,再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