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各有关考场: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广东省2006年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6〕17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及各考场要严格按照《2006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规范地做好考试各项考务工作。
二、今年成人高考考试全部要安排在装有电子监控系统的“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在未验收或未装备电子监控系统的考场考试的,必须报市考试中心,由市考试中心汇总报省考试中心批准。
三、各区县招生办和各有关考场要严格选聘好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加大对监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考务培训力度,使每个监考员明确其任务和职责,务必做到:
(一)熟悉考试各种规定和监考操作规程。要明确《监考人员守则》、《考生须知》等考试规定,熟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内容,熟练掌握监考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广东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切实做好考试全过程的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执行考试实施时间。一是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第一科前移十分钟),监考员领取当科考试的试卷、点名卡、答题卡、考生条形码、草稿纸和密封工具。二是开考前二十分钟(第一科前移十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试室,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指导语。三是开考前十五分钟,考场统一播放《考生须知》和《考生考试注意事项》(第一科开考前),监考员发放答题卡、考生条形码和草稿纸,考生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及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需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监考员需提醒考生要在每一张答题卡上粘贴条形码。四是开考前十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五是开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六是开考信号发出后,由考场统一宣布开始答卷。七是开考十五分钟后,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试室。八是开考六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室。九是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由考场统一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十是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场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开始收卷。监考员必须认真检查、清点答题卡。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与草稿纸一起交考场另外保存。
(三)准确发放考生条形码。监考员发放考生条形码时,需认真核对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科目。条形码发放后,提醒考生核对自己的条形码。
(四)认真检查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是否按要求准确填写。答题卡发放后,监考员必须提醒考生准确粘贴条形码。每科考试开考前提醒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各题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同时,提醒考生不能擅自更改答题卡上的题号,不能自行更改答题区域,否则答题无效。
(五)规范、详实、准确填写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并签名确认。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点名卡上的座位号再次核对考生照片、座位号、试室号、考生号、姓名。要准确填写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试卷袋”封面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答题卡袋面考场记录表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试室号”、“考场名称”等相关内容,监考员须详实、清楚填写,注意不要漏填;对缺考的考生,须将其考生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和“缺考考生号”栏内,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上,如“考场记事”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并将附页贴到答题卡袋封面的贴线上,注意不要整张贴紧。
(六)规范填写缺考考生答题卡。开考30分钟后,对缺考考生,监考员必须用2B型铅笔将《点名卡》上相应座位号考生缺考标记“ ”按标准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同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栏内写上考生的姓名、考生号(阿拉伯数字),将缺考考生条形码粘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并在其答题区域内用红圆珠笔(严禁用铅笔)写上“缺考”两字。
(七)如遇到答题卡损坏,考生要求更换时,监考员必须在更换答题卡后,在损坏的答题卡主观题答题区域上用红圆珠笔写上“作废”两字,并撕掉作废卡上的条形码。并在答题卡袋面考场记事栏填写考生号、更换答题卡的页数及页码。考生更换作废的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交考场另外封存。
(八)按序整理考生的答题卡。监考员回收答题卡须认真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及每个考生的答题卡张数,收卷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卷。每个科目的答题卡张数可能不同,当考生的答题卡有多张时,必须收齐一个考生的所有答题卡,再收下一个考生的答题卡,以防漏收或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对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要注意再次核实是否用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和“缺考”字样及是否准确填写试室号、座位号。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
(九)严格清点验收答题卡的份数。监考员在回收答题卡时,对答题卡、试卷须认真清点,严格验收。验收时,注意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及多余答题卡)收齐,确保所发放的份数(页数)与回收的份数(页数)准确无误后,再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上面一起装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省考试中心一概不给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监考员的责任。
(十)试题封装。考试结束后,试题装回原试卷袋,潮阳、潮南、澄海区、南澳县由区县招生办封存半年,市直属中学考场、龙湖、金平、濠江区考场的试卷送市考试中心封存,不上送省;草稿纸由考场封存半年。
(十一)认真规范做好违纪考生的记录工作。发现违纪考生,监考员要及时警告制止、登记,并发给《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见附件一),让考生签名确认。登记时,需将该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座位号、作弊情况登记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中。如考生拒绝签名,应当场在《告知书》存根的“其他”栏中注明拒签情况。如发现冒名顶替考生,应及时汇报考场主考,并会同考场主考做好替考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替考者的单位、职务及身份证号码,被替考者的考生号、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告知书》(存根)由市、区县招生办妥善保留。
四、违纪考生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并发出《广东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见附件二)及报省。由省评卷场做出成绩处理,省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处理结果。届时,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处理情况通知到考生本人。各考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及时汇总考生违纪情况报区县招生办,并报市考试中心;区县招生办在考试结束后回送试卷时将本区县违纪考生名单报市考试中心。违纪考生名单按《广东省2006年成人高考违纪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填报。
五、考生粘贴条形码注意事项
(一)核查答题卡页数。粘贴条形码前,必须认真核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页数存在漏页或答题卡损坏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
(二)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竖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六、各区县招生办必须严格执行省考试中心下发的试室编排表安排考试,严禁自行编排试室及座位号。为了防止考务工作出现差错,原则上不得合并试室。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把尾数试室合并,必须严格要求按编排试室号填写各自的“答题卡袋”及“缺考登记卡”,并分别装袋,且座位号各自从“01”开始(不能从上一试室的最后一个座位号往下另编座位号)。
七、各区县招生办和各考场要贯彻落实5月24日召开的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的精神。加大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的力度,规范考场和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和严格试题试卷保密保卫。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通知要求,按标准建设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人卷分离,确保试题试卷管理工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试卷交接,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签名确认手续,做到谁签名谁负责。
八、今年成人高考考试期间启用计算机网上通讯指挥系统。指挥系统的使用见《关于2004年普通高考启用计算机网上通讯指挥系统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4〕120号文)。考试期间,各区县招生办、各有关考场需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指挥系统实时在线,严格按照省考试中心的指令开展考务工作。
九、省委党校委托省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的考务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各区县招生办和各考场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总结工作,书面材料于10月17日前上报市考试中心,以便汇总上报省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