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消息,2006年北京市成人高考将实行主考负责制。考试院同时强调区县考试机构要发挥监察作用,考查不合格的考点不用,不符合条件的监考员不用,不经培训或培训合格的监考员不能上岗。
考试院表示,考点是承担考试任务的基层单位,考点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关系监考工作的质量,是确保考试正常、公平、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所有区县的监考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考试规定和考试程序,不经培训不准上岗,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监考人员轮换制度。
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称,对考生各类违纪、舞弊现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各考区要在考前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作为成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违纪、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工作人员也按照《办法》处理,在考试中放纵考生甚至伙同作弊的监考员、工作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考试院成招办将于考前帮助各区县进行市级巡视员培训,并建立市级联络员制度。